回复 姜文 : 九年前,异界的投影突然出现在地球上。 不管人们想不想看,异界人的喜怒哀乐,都被完整的投放到人类眼前。 直到某一天,钟纬发现自己可以在两界自由来去,两种文明之间的交流,就此拉开帷幕。”
回复 比风还要快: 这部《楼上的女儿》“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征虏大将军唐风,因指挥不当,致使燕州大败,全军覆没,擢削其官职封爵,贬为庶民,戍守边关,永世不得录用。钦此!” 自此边关多了一位独眼老人,每日前往后山伐木立碑,没过几年后山就变成了一座陵园。 后来,胡虏再次大举南侵,边关守将弃逃,胡人所到之处见人就杀,边关万里疆土一片血红! 在一片恸哭声中,百姓呐声齐喊:“燕云二十八骑何在?” 刹那间,后山陵园里响起了金戈铁马之声!老人面前出现了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其中二十八名铁骑身披铠甲齐声对着老人说道:“大将军!末将请令杀贼!” 老人激动地浑身颤抖,点了点头指着对面烽烟战场:“一个不留!” 夜幕下,一老人,一匹马,一杆枪,往那千军万马的敌阵冲去了!
回复 上帝山的河马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