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年腌菜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霜土: 这部《青春24秒》某点混饭级奶爸文作者鱼刺不吃鱼每天的日常就是吹水、码字、咸鱼,顺便刷刷某音,日常舔屏可爱baby,高呼:啊啊啊啊啊我要如何跳过女人拥有这么可爱的女鹅!!!之后——“喂,是余次先生吗?”“请您尽快赶往云安市,认领您的女儿。”等等!我只是想想当爹,没想真的当爹,还有我这就要当爹了吗?我没经验怎么办啊啊啊啊!——延续以往风格,流水日常养女儿文。谢谢大家!
回复 颜子初 : 薛剑强被一发160毫米迫击炮炮弹炸回了烽火连天的抗日战争年代……回到那年代后他的第一个志向就是赶紧找件棉大衣穿上,抵御这刺骨的寒风,然而从日军尸体身上扒下来的棉大衣却让他欲哭无泪……太短,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