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牧兰 : 沈栗意外穿过时空,来之安之,精心打造自己的古代生活。无能顽劣的侯府庶子不断升职加薪,当上首辅,出任托孤重臣,走上人生巅峰。等等,白富美呢?嗯,沈栗发现,纵使手握天下权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想在这遥远的时空找个三观相符的妻子,养个符合三观的孩子,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回复 贫道爱师太: 这部《MM131周于希喷水》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酥小默 : 陆羽穿越了。在这个全民缺乏野性、贪生怕死的世界里,他成为了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极限运动大师!穿梭于繁华的都市楼林,深入到地球上最危险,最恶劣的极限之地!徒手攀岩,楼顶跑酷,荒野求生,无伞包高空跳伞!横渡百慕大,单挑亚马逊,环海漂流,流浪极地!他是全世界无氧登顶珠峰的第一人!也是唯一一个在7500米高空,举办过晚宴的男人!他曾被国家地理杂志评为:“行走在危险边缘的极限大师,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荒野教父!”(PS:极限运动文,无恶俗娱乐圈剧情,全程高能!玩的就是心跳!你,准备好了吗?)(书友群:155538420,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