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灰黑色小喵喵 : 一辈子,二十年,叶陈一直兢兢业业,老老实实,用一个生物学家的身份当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医生。如果他能一辈子就这样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现自己到底有多么的可怕。当他来到了一个正处于中世纪的魔法世界之后,他自己拥有的知识和能力到底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魔法与科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南国月三更: 这部《军情观察室最近一期》昭和元年,出得一十三位大天师的百年术士世族张家满门被灭; 昭和元年,青阳县主杖毙了一位出身平凡的普通少女; 当死去的女孩再次睁眼,自此,天翻地覆! 卫瑶卿一睁眼,就从张家的掌上明珠变成了一位因为未婚夫太过招人,而被活活打死的平凡少女…… 从出身簪缨世族,长于山野江湖的张家掌上明珠变成一位无才无德无背景的“三无”少女,卫瑶卿想的就是如何夺回大天师的位子
回复 星岚西瓜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