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纪柠语 : 不要脸面不顾廉耻贴了英国公一辈子的宋楚宜死了。她死的那一日英国公正好请了戏班子来给她的亲妹妹贺寿。伶仃一人的宋楚宜觉得再无眷恋。谁知睁眼却重新回到未婚前。问她还要不要不顾一切的追逐所谓的真爱?她心平气和:不是我的我不要。上一世的事大家都有错就算了。这一世好好过吧。谁知某个也重活一世的人偏偏如同臭皮膏药搅得她不得安生。XXXXX!宋楚宜再也克制不住,妈蛋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么聊斋?!我不玩的你们满地找牙我就不姓宋!”
回复 汉斯皮特莫郎: 这部《素描自学》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洞中狐 : 他是鬼道传人,无双圣主;本该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因为一场恩怨,他决定重返故土。在仇家的生日宴上,他肩扛棺材,手举花圈,送出了最为诚挚的祝福:“你全族都该以死谢罪。”在居心叵测的苏家,面对一群豺狼之辈,他紧握娇妻之手:“当年你救我一命,如今,我许你万丈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