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斯人若彩虹 : 昔朝歌夜弦,今未央枯骨。前世,她秦朝歌误信他人,本以为是携手一生的良人却是食人的豺狼,祸了她一生,更使家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而这些,都因为一个女人!如今她魂归来兮,重活一世,必要步步为营,护家人平安喜乐,家族一世长存。至于男人,她敬谢不敏。只是,偏偏有人没有眼色,不惜倒贴。面对积极自荐枕席的某妖孽,秦朝歌扶额:“王爷您能要点脸皮吗?”某妖孽倏然一笑:“只要能撩到你,本王要脸皮何用?”“……””
回复 哥来打酱油: 这部《高晓松国籍》重生之前地点:出租男友俱乐部“喂,左边第一个,对,就说你呢,我租了你,今晚你跟我走。晚上给力点,要是表现好,我会打赏的。至于打赏多少,这个要看你的技术和表现了。唉,我说了这么多,你这人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啊?能不能胜任你倒是吱一声啊。至少转过来让我这个买家看看脸,验验货啊。难道你就不怕我退换货?”当帅哥转过身来的刹那,陶嫣然五雷轰顶,直接懵逼了。她很想立刻、马上、现在就去......死!重生之后地点:S大校园“喂,前面那个走路像螃蟹一样的,你站住!对,就说你呢。三年之后我是你女朋友,所以,我不介意提前收了你。哦,对了,那个,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来着?”更多精彩,不容错过!
回复 十三流派 : “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怎么会害怕活着?”“哥,你这是错句,语法上有点不对。”“那就改成,无论活着或者死去,其实对我的意义都不大?”“难道你想变成你旁边那个木讷丑陋的红色骷髅吗!”“呃……其实,那个也是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