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补个脑子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黑木: 这部《火星救援 百度网盘》
回复 风雨旧曾谙 : 出生音乐世家的康乐乐在弱冠之年已登顶古典乐坛的巅峰。一个天赋异禀的翩翩美少年本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却张口闭口xxoo放送禁语大串联。为人更是嚣张狂妄就像他那一头堪比康师傅墨鱼汁方便面的爆炸头一样霸气狂~侧漏。就是这么个连他亲爹都不待见他谁见谁想踹的小提琴王子,在他初登卡内基音乐厅为他登峰造极的人生加冕之时,传来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海心离世的噩耗。2o年的朝夕相处只换来他一句冷漠的吐槽:【傻x】然后就当什么都没生过一样上台演出。然而就在他心无旁骛演奏时忽然心口一热一口滚烫的鲜血毫无预兆地喷溅在金碧辉煌的舞台上。抛下身后唾手可得的锦绣前程他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归途。但那时海心早已是一具冰冷僵硬的尸体(。??????)ps:本故事生在2o29年,该时代手机已脱胎换骨进化成人类如影随形的精灵,在主角起死回生布满荆棘的坎途上精灵是他们神兵利器般不可或缺的帮手(@°▽°@)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起死回生大作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