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孤星入梦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安东尼福奎阿: 这部《前田敦子同人文》穿越到王者大陆,卷入帝位争夺巨大漩涡,成为女帝武则天敌人,李志表示很亚历山大,想要逃跑,却无处可逃。 诡异波澜的夺帝之路,谁人是友;万丈寒冰下面,是神,还是魔;大明宫深处,藏着怎样惊天秘密;惊涛血浪之下,徐福究竟在何方……当白银骑士团击破寒冰,天使军团赤炎划破天空黑暗,巨龙翅膀划过大明宫的天空…… 李志知道,自己早晚会加冕为王。不过,现在重要的是活下去。 (进来朋友都收藏一下,投张推荐票,新人作者,多谢大家支持)
回复 蛮客 : 小布:“我真不想受打击了啊!”系统:“不,你想!”【滴!你表白失败,明白了丑逼穷逼不配拥有爱情的道理,你受到了打击,魅力+1、精神损失费+20000】【滴!你绞尽脑汁写了十万字小说,可惜没能签约,你明白了付出了不一定有收获的道理,你受到了打击,写作+10、精神+1、精神损失费+20000】【滴!你重写了一部小说,修修改改,终于签约成功,本来你以为会收获书友的赞赏,可惜书友却对你大加批评,说你的书有毒,说你是受虐狂,说你应该先回去读完小学再写小说...你受到了书友的无情打击,写作+5、精神损失费+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