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我不是神,我无法选择自己的穿越地方。所以我穿越到了1444年英格兰,兰开斯特家族中的一个旁支当中。我不是神,但我可以选择如何活着,以及如何死去。所以在英法百年战争,玫瑰战争期间,我偷偷的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并由此进入了伦敦,开启了属于自己的海权时代。【这是主角重生1444年欧洲岛国英格兰而走向强国的故事】
回复 忘子聪 : 钓钓鱼,溜溜狗,散散步,日子恬淡闲逸,偶尔去唱唱歌,拍拍电影,录录综艺节目调节生活。公司资源不挣、不抢,成不成名,一切随缘。即便如此,也不妨碍他成长为一个耀眼的明星。”
回复 洋萝卜丝: 这部《camfrog》这是个坑爹的故事,这是个令人想要吐血的剧情。千小机名言:作为一个穿越人,俺的梦想是不要死的太早。路人甲:县太爷,小民有事禀报!您要为我做主啊!路人乙:县太爷,昨夜大风,我家的老母猪跑了,大人要为我做主啊!路人丁:我是路过的,大家别在意……千小机:最讨厌的就是路过的,大家给我打他!进了县衙还敢不留下点冤情,真当我县太爷白当的啊?!路人丁:我说我说,大人别打了。千小机:嗯,说吧,县太爷为你做主。大人,我要告这些读者,居然点进来了不收藏,不评论,岂不是弱了大人的威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带着手机当知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孑与2 : 简介?不存在的,这个魔法世界有多坑,简介就有多坑!废柴前身拥有逆天天赋,还有吊炸天的后台,摔个跟头就晋升,每逢山洞就有宝,所以这是一路开挂的老套玛丽苏剧情吗?当然不是了!因为这个魔法世界很坑啊! 主角:苍天啊!大地啊!谁来管管作者这坑爹的设定啊! 作者:哈哈!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主角:所以打脸反派那都不叫事儿,打脸作者才是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