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迈克米尔斯 : 这里有各种女神级妹子,多才多艺的李师师,古灵精怪的黄蓉,百变魔女婠婠,傻白甜的魔女,温婉大方的白娘子,高冷机智的女学霸……以女神为跳板,窃取世界权柄,获得契约世界,逍遥永恒!(本书多女主,不喜勿喷!)”
回复 格雷格蒂曼: 这部《浩劫星空》公元一千年,北宋崛起,辽国如日中天,强大的拜占庭帝国,神圣罗马帝国,阿巴斯王朝顽强生存,伽色尼王朝雄踞中亚,而周慕白睁开茫然的眼睛看世界。千年时间流转,他当过书生,也做过侠客;他曾经是布衣,也做过封疆大吏;他曾经街头叫卖,也曾富甲一方;他与郑和下西洋,和海盗在海上作战;他在蛮荒的美洲与印第安人并肩作战,也反抗过蛮横的英国人;他修过铁路,经历过大萧条,他曾和华盛顿饮酒,与林肯夜谈,也见证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如今,他谨记着昔日的承诺与责任,再次跨越重洋,踏足美利坚,这一次,他要弥补所有的遗憾!一切
回复 o0黑火0o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