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亚伦伍德利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蓝蓝LL: 这部《我和二伯母在办公室做》沈兵的穿越生涯有点背改良个投石机,一发命中已方主帅的帅营掰个手腕,你告诉我对手是项羽?押个犯人,你告诉我犯人叫陈胜、吴广?撩个妹,你告诉我妹子叫吕雉(刘邦的老婆)?还让不让人好好穿越了!全都到我碗里来六国算什么,匈奴、罗马都要送上膝盖……
回复 药王爷 : 生为世家之女,却于乡野长大,她想凭自己的双手,让养父母能过上好日子……所谓亲生哥哥的出现,还有那一个冷酷的男人,却将她推向了未知的深渊……她没有选择的余地,那样一个霸道的男人,不允许她有半点的忤逆,他得到她的人,更想要她的心……夹杂着世家天下的恩恩怨怨,为了她的孩儿,她总要好好地活下去,为了能够活着,又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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