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霸气的伤 : 蓦然回首千年,汉家宫阙依旧! 时值汉昭帝元凤三年,朝中权臣当道,外有匈奴未灭,丝路不绝如缕…… 卫霍虽没,但汉家儿郎的开拓精神,却永不止息,新的英雄,正呼之欲出! 敦煌戈壁,名为悬泉置的驿站里,微末小吏任弘投笔怒喝曰: “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张骞、傅介子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 书友群:567351610.”
回复 木子五少: 这部《嫩野草满十八网域永久》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页半三更 : 嗯……又名嘴强仙师,我能说死你,你信不?这是一个念念诗、读读经文,甚至回忆过去,都能震死人的故事!“穿越成为了富豪的继承人,还有一个长得好看的小丫鬟?”苏白感觉穿越的还行的时候,脑子里又蹦出一段记忆!“我是一个捕快,要查出杀人凶手,并抓捕!其实我是一个卧底!”苏白感觉到了危险,没成想脑海里又蹦出了一段模糊的记忆!“我是一个死刑犯???”话说穿越了继承了太多身份的记忆怎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