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苍穹吃货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步步修缘: 这部《小鸟小说高h腐书》做王子吗?坐牢的那种。——个性演员梦回三国,成了曹植之子曹苗。面对重重阴谋,步步杀机,如何才能杀出一条血路,逆风翻盘?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装疯卖傻,喜笑怒骂,一人千面,假痴真狂。朝堂上,我是体弱多病,身患狂疾的王子。江湖中,我是令人闻风丧胆,小儿止啼的间谍之王。才高八斗?父王,你安心做诗。三马同槽?司马懿,你家马厩烧光了。曹睿不高兴?你也配姓曹?!曹苗:好弟弟,你专心做皇帝,我是你的影子。曹志:不,皇兄,你是影帝,影子里的皇帝。
回复 天煞酷星 : 一穷二白的齐阳,订婚当日被未婚妻唾弃,被拒婚……就在他走出门时,突然面前停下数部豪车……从豪车下来几个人,鞠躬着说到:“少爷……终于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