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福田知盛 : 叶锦夕在功成名就春风得意的时候,悲催的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一个被退婚自杀的小农女身上?名声败坏无人敢娶?贪财姑姑要把她卖了换银子?叶锦夕怒了!脚踩渣渣手撕极品,发家致富终于再一次功成名成走上人生巅峰。什么,渣男前未婚夫求复合?抱歉,姑娘我从不吃回头草。咦,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哥哥,真是如花似玉国色天香。叶锦夕见色起意,目光灼灼。“小哥哥,你长这么好看,不如入赘我家吧。我包你吃香喝辣辣穿金戴银,荣华富贵,衣食无缺。”谢瑛:“……”他看起来那么缺钱么?后来他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把叶锦夕娶回了家,让她冠上了自己的姓。从此”
回复 蓝莲君子: 这部《纪元书尊》“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
回复 程小东 : 赤敛:外人眼中此人如其名,害羞内敛,笑起来如谦谦公子一般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人喜欢故弄玄虚、招摇撞骗以此来贩卖自己花店中的向日葵一日望着自己从花店里面捡来的小野猫,赤敛看了看自己白皙如玉雕琢的手掌,直接拿出一卷纱布,将那伤口胡乱一扎。你说什么?还有子弹没取出?赤敛翻个白眼,他身娇体弱,晕血!至于小野猫,挺得过便出了这简简单单的救命之恩的钱财,两人就此别过,挺不过?据说尸体做花肥也不错!······洛昙,B市顶顶大名的私生子,洛老爷子临死之际,接回来的短命儿子的风流产物。只是这私生子,却是B市不敢招惹的存在,明明是个女娇娥,却成了个女少将。长得招摇也罢,可那身军功比长相还要招摇,十八岁参军,二十岁反恐,二十一岁去了维和部队,二十二岁缴杀国际毒枭,二十三岁被国家以少校之位召回了B市,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女少校。一日马前失蹄,被一花店老板所救······精彩片段一:“啧啧,听说你喜欢我们队长?”“嗯嗯,是是。”赤敛脸色通红,伸出手上的便当道:“这、这是我做的饭,你们能不能···”“能能能,不过小子你听说过门当户对吗?”“嗯?”“瞧你这般老了,身手怕是赶不上了,但是,我们队长可是B市有名的洛家小姐,你这身家得勉勉强强吧?”“嗯嗯!”赤敛重重的点了点头,在一群兵蛋子的调侃下,羞红了耳朵,走了。“咳咳。”洛昙伸手从士兵手上拿过便当,面色平静如水的道:“既然都这般闲,那今天中午加训!”精彩片段二:“嗯?你想通了?”“嗯嗯。”赤敛红了脖子笑容温和道:“你说过明星很赚钱,所以我要赚钱娶昙昙。”“好好好。”然而长得比女生还招摇的赤敛初次遭遇潜规则。“哟,这新来的货,长得还是意外勾人啊。”看着朝自己摸来的爪子,赤敛眸中冷光一显,手上使劲,刚在琢磨是把这人全身骨折还是局部骨折时。“嘭”的一声,洛昙一身迷彩服,看着赤敛被‘逼迫’的样子,直接枪口对准了那人满是血腥的道:“本将军的人,你也敢潜?”······赤敛说:都说爱情算计不得,可昙昙却是我算来的洛昙说:都说你君子如玉,却不知你是块血玉,冷情嗜血。